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最初称为贷款基础利率,是中国大陆贷款利率参考基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每月20日定期公布,目前提供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计算得到,代表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调整抵押、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
2013年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201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20日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报价,在地位上将逐渐取代传统贷款基准利率,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
历史沿革
201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自2019年8月20日起,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原一年期品种基础上增设五年期以上品种,扩大报价行范围至18家,利率计算方法由加权平均调整为算术平均,并明确各银行应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做为新发放贷款定价主要参考标准,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2019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发布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品种利率由4.31%降至4.25%,新增的五年期品种利率为4.85%,上述两个期限利率较同期限基准利率分别低10个bp和5个bp,相当于实现一次非对称降息。当天,兴业银行与星展银行完成了第一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衍生品交易。
2020年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同年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包含当天)前通过相关渠道取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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